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》的通知
日期:2012/06/07
会协【2009】5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,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》,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。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一日
会协【2009】5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,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:
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》,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审议通过,现予印发。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一日